小别村的第三年大旱,天上的日头白晃晃的,誓要把地面最后一点水气都蒸干。 叶栖云蹲在村后山沟里,手里握着一根削尖了的木棍,掀开干裂土地上碎石。 这条山沟原本是条小溪,去年还能挖出点湿泥,今年连泥都硬成了石头,他戳了几下,木棍头就钝了,什么也没挖到。 “这鬼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 他一声哀嚎,把木棍丢到一旁,站起来拍了拍膝盖上的土,沿着山沟往上游走。 村里能挖的野菜早就挖光了,树皮也剥得差不多了,他今天冒险走得比平时更远一些,想看看能不能捡点漏。 说来,他穿到这个时代已经八年了。 刚穿过来的时候还是个婴儿,眼睛都睁不利索,就听见他爹在耳边念叨。 逐渐知道了这大概是个架空王朝,名曰北岳,听着有些耳熟,生活水平倒是跟唐宋时期差不多。 叶栖云还在心中暗自庆幸,幸好自己会背玻璃肥皂火药三大配方,别的不说,做个小财主富家翁应该绰绰有余。 他爹可不知他的想法,待他会说话时就开始为他启蒙读书,叶栖云这才发现大事不妙。 那些四书五经他一个字都背不进去,他爹再一念那些之乎者也,就两眼一闭会周公去了。 几次下来,他也算认清自己,与其激励自己,不如激励老父亲,他还是琢磨琢磨怎么把院子里那棵枣树上的枣子做成枣糕卖钱吧。 他爹叶松柏为此唉声叹气了好几回,说这孩子聪明是聪明,就是聪明不在正地方。 让叶栖云坚定做个闲散富家翁信念的是,他爹在他三岁时从外面领回来的那个少年。 少年名叫萧凛远,书一翻就懂,文章一遍就能背,简直是天生的读书种子,而这些都不是令叶栖云震惊的原因。 他终于想起来为什么这个朝代听起来那么耳熟了! 这不是他穿来前几天看的那本争霸文吗! 萧凛远,也就是那本前期科举入仕,中期朝堂权谋,最终乱世问鼎天下成就霸业的小说男主的名字。 发觉事情的发展似乎有点不太对劲的叶栖云赶忙回想自己当初看书时的剧情,此时已过去了三年,许多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