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简介

“食品加工车间里垃圾遍地,污水横流。腐烂了的猪肉、发霉变质的香肠经过硼砂和甘油处理后再加上少量的鲜肉,和着被毒死的老鼠被一同铲进香肠搅拌机……”这样的食品制造,让人想想就恶心。这就是《屠场》所描写的20世纪初美国食品工厂的真实场景。据说,有一天,罗斯福总统在白宫边吃早点边读这本小说。读到那令人作呕的段落,总统大叫一声,跳起来,把口中尚未嚼完的食物吐出来,又把盘中剩下的一截香肠用力抛出窗外。《屠场》揭开了食品安全问题的水山一角,它不仅使罗斯福总统大倒胃口,也令整个美国社会处于一种怒不可遏的状态。1906年,在罗斯福总统的推动下,通过《纯净食品和药品法》,催生了美国食品安全守护神F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首章试读

关于作家作品 厄普顿·辛克莱(1878-1968)出身于马里兰州巴尔的摩一个没落贵族家庭。父亲是白酒商人,嗜酒成性,并最终醉酒而死。在辛克莱十岁的时候,他们全家搬到了纽约。父亲白天靠卖帽子为生,晚上则混在酒吧里。辛克莱后来写道:“……自打有记忆以来,我的生活就一直像一个命运不断转变的灰姑娘;今天晚上睡在寄宿公寓里一张爬满虱子、跳蚤的沙发上,明天晚上就可能身处豪宅,躺在大**,身上盖着丝绸被单。这种起伏不定的生活状况缘于父亲不稳定的收入……”十五岁,他开始为一些通俗出版物写文章,并以此供自己读大学。后来,辛克莱为一份社会主义宣传周刊《呼唤理性》写稿,在此期间编辑鼓励他以“工资奴隶制”为主题写本书。为此,厄普顿·辛克莱特意到芝加哥屠场去体验生活,在那里一呆就是七个星期。在屠场,他亲眼目睹了肉食生产的各个工序,见证了工资奴隶们的悲惨生活际遇,并于1906年写成了《屠场》。 该书描写了一个立陶宛移民家庭——尤吉斯一家的悲惨遭遇。他们满怀憧憬从家乡来到美国寻梦,在芝加哥屠场区找到工作,以为美好生活将从此开始。不料灾难接踵而至,先是尤吉斯工伤失业,接着妻子奥娜被工头奸污,尤吉斯怒打工头而入狱,随后妻子难产死亡,幼小的儿子淹死。亲朋好友中男的流落街头,女的被逼为娼,美国梦演变为可怕的梦魇。更悲哀的是,这个万恶的资本主义机器不仅害得他家破人亡,更毒害了他的心灵。他自暴自弃,干起合伙抢劫的勾当,甚至还在屠场罢工时当上了工贼。所幸的是,在风起云涌的社会主义运动中,尤吉斯终于找到了人生的奋斗目标,他的阶级觉悟被唤醒。小说结尾时,他深信社会主义是唯一的出路,而这也正是辛克莱的信仰。 但是富有戏剧性的是,《屠场》之所以引起轰动并不是因为厄普顿·辛克莱对资本主义工资奴隶制的记实描述、对垄断资本骇人听闻的剥削行径的血泪控诉,而是因为书中对肉制品质量的描写:“……只有那些彻底腐烂的腿肉才能送到伊莎贝塔所在的车间。这样的肉被每分钟两千转儿的旋转刀片绞碎,掺进半吨鲜肉,这样腿肉上的臭味儿、酸味儿就一点也闻不到、尝不出来了。人们从来看不到是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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