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自序 这部小说已经够长了,还要再写篇前言来增加它的长度,我觉得很不好意思。更何况,作者本人可能是最没办法对自己的作品做出恰当评价的人。关于这一点,杰出的法国小说家罗杰·马丁·杜·加尔[1]曾讲过一个很有教育意义的故事。据说马塞尔·普鲁斯特[2]想让一家法国期刊发表一篇关于他那部伟大小说的重要文章,他觉得没人能写得比他更好,于是就坐下来亲自写了一篇,然后叫一位年轻的文人朋友署上自己的名字拿去给编辑。年轻人照他说的做了。结果没过几天,编辑就把他叫了过去。“你这篇文章我不能登,”编辑对他说,“这些批评如此草率,如此刻薄,我要是把它登了出去,马塞尔·普鲁斯特永远都不会原谅我的。”虽然作者们对自己的作品都像母鸡护雏似的敏感,听不得那些不好的评价,但其实他们很少对自己的成果感到满意。他们知道自己费时良多、呕心沥血的作品跟脑海中的构想相差有多远。每念及此,他们感受到的更多是对自己言不尽意的懊恼,而不是对个别段落言尽其意的自得。他们追求的是完美,而他们痛苦地意识到自己并没有实现它。 所以我不会对这本书本身做任何评价,而是满足于告诉这篇文章的读者,这部就小说而言已经称得上长盛不衰的作品是怎样写出来的;如果读者觉得乏味,我请求你们的原谅。第一次提笔写这本书时我二十三岁。那时我结束了在圣托马斯医院五年的学习,拿到了医学学位,动身去了塞维利亚,决心以写作为生。当时的手稿现在还在,只是自从我校对完打印版后,我就再也没看过它。我也很清楚自己当时的写作还很不成熟。我把书稿寄给了费希尔·昂温,他出版过我的第一本书(我还是个医学生的时候,写了一本叫作《兰贝斯的丽莎》的小说,反响很不错),可他拒绝了我一百镑的要价。后来我又把书稿寄给了其他出版商,无论我要价多少都没有任何出版商愿意出版它。这在当时给了我很大的打击,可现在看来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因为如果当时有人接受了我的书稿(那时候叫《史蒂芬·凯利的艺术人生》),我就失去了一个因为太过年轻而无法好好把握的题材。那时的我离书中描写的事情还不够远,无法置身事外地写作;我也尚未经历后来经历的那些事情,而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