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一 孔子其人其事 关于孔子的出身,司马迁在《史记·孔子世家》中说:“(叔梁)纥与颜氏女野合而生孔子。”什么是野合?怎么个野合法?后人有种种解读。 有人说,“野合”就是男女二人在荒郊野外**。因为孔子的父亲叔梁纥与其母颜氏女**时,以地为床,以天为盖,孕结珠胎时便感受了天地之气,日月精华,故有伟人魂魄(见《礼记·檀弓正义》引《论语撰考谶》)。 有人说:叔梁纥的原配夫人施氏,先后生了九个女儿,没有儿子。叔梁纥娶妾,生了一个儿子,叫伯尼,但伯尼腿上长瘤,是个残疾人。按照周代礼仪,残疾人不能进宗庙祀祖。所以,仍然算作无子嗣位。于是,年过六十五岁的叔梁纥向颜家求婚。颜家有三个未婚的女儿,老大老二都看不上这个老头,只有小女儿,刚满十六岁的颜徵在表示愿嫁。于是,有了叔梁纥与颜氏女的结合。按照周代礼仪,年过八八六十四岁的男人,不可再婚娶。所以,司马迁在《史记》一书中用“野合”来描述这种不合礼仪的结合(见《孔子家语》)。 读者不难看出,上述说法都是出于回护目的而遮掩。事实是,当时,鲁国社会下层仍流行着母系走婚制。叔梁纥到颜氏女那里走婚,二人**后有了孔子。 现代人类学证明,母系婚姻制度曾经广泛地长久地存在于东亚地区。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云南纳西人仍然处在母系村落和走婚制阶段。直至今日,东南亚的缅甸、老挝山区仍可找到大批母系家庭和走婚的男男女女。 中国内地社会下层民众从母系婚姻制度中走出,改行父系婚姻制度,得力于秦始皇的诏令改革。秦统一后,秦始皇巡幸浙江,曾在会稽山刻有一通石碑,书云:“禁止**佚,男女洁诚。夫若寄豭,杀之无罪。”男子仍像公猪一样走婚,任何人都可将其杀掉且不犯法。为什么要出台如此严酷的法令?因为此时的吴越大地上,社会下层民众中仍盛行着母系走婚制度。这种家庭结构有悖于以父系家庭为基础的徭役和赋税制度,不利于社会的管理。 由现代的纳西人走婚,上溯到秦统一时期的吴越民众走婚,再由之上溯到春秋末季鲁国下层民众的走婚。不难得出一种结论。叔梁纥与颜氏女的“野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