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来得比想象中安静。 赵国强以为自己会看见走马灯,会听见什么宏大悲壮的背景音乐,或者至少那个贱人会跪在他面前哭。 但都没有。 他只记得心口被人捅了一刀,然后血像不要钱的自来水一样往外涌,他捂着伤口跌跌撞撞地跑出那条巷子,跑过满地狼藉的酒瓶和碎玻璃,最后倒在一辆桑塔纳旁边。 车灯亮得刺眼,他听见有人尖叫,有人喊“快打120”,但他什么都看不见了。 他最后的念头是九三年开那个舞厅的时候,老子就不该让她进门。 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再然后,他醒了。 醒的方式很不舒服,像是被人从一口深井里往上拽,耳边有嗡嗡的噪音,鼻腔里灌满了劣质香烟和发胶的味道。 他猛地睁开眼睛,入目的是一片斑驳的天花板,上面有一圈一圈的水渍。 这他妈是哪儿? 赵国强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胸口,没有伤口,没有血,甚至连个疤都没有,他又摸了摸自己的脸,皮肤光滑得不像话,没有那道被酒瓶子划出来的疤。 他低头一看,自己穿着一件花衬衫,袖子挽到小臂,露出两条精瘦的胳膊。 手腕上戴着一块电子表,表盘上显示着1993年4月15日,星期四。 赵国强愣住了。 他盯着那块表看了整整三十秒,然后慢慢抬起头,环顾四周。 这是一间不大的房间,墙上贴着褪色的明星海报,梅艳芳、张国荣、谭咏麟,一个个笑得青春洋溢。 靠墙摆着一张折叠桌,桌上放着一台双卡录音机,旁边散落着几盘磁带邓丽君、小虎队、还有一盘《潇洒走一回》。 角落里堆着几个纸箱子,箱子上印着红塔山三个字,地上有一面倒着的镜子,镜子里映出他自己的脸。 那是一张年轻的脸,浓眉大眼,下颌线条硬朗,头发用发胶梳得油光水滑,额前特意留了一小撮,微微翘起来,那是眼下最时髦的发型。 赵国强认出来了。 这是他二十三岁时候的样子。 他慢慢地从地上站起来,腿有点软,但不是因为虚弱,而是因...